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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對著我問:「妳覺得『結婚』應該是什麼?」………

「兩個人一起滾動生活著……」顯然我的答案沒讓他滿意!!

“Incorrect! It’s like the “mate” for classmate. I would say it's “marriagemate,”said him.

結婚本來就不是什麼很浪漫的事情!……一個比較有紀念價值的過程而已!

若要說結婚=生活,其實我也不太介意。……所以………………

結婚跟沒結婚,對我而言,好像也沒太大的差別!

因為~~在一起的兩個人…………

難道會因為「結婚」的這個過程,硬要分個婚前、婚後?!

婚前良好的相處,難道婚後就一定要變得交惡?!

還是會因為「結婚」這過程,讓兩個人的溝通、關係變得更好?!!

不太可能!因為這已經是分屬不同邏輯的問題了!怎麼可能混在一起討論!

 

結婚要是真的像我所說的「等於生活」……………

兩個人除了彼此擁有一點自我空間外,

應該會偶爾一起找尋、創造生活裡的樂趣吧!

一個人生活會找樂子、做一大堆自己覺得快樂、還蠻有回憶性的事情,

不停地讓生活顯現出它的價值所在……甚至於超越它原先該有的價值!

難道兩個人沒有辦法讓平凡無奇的生活、日子變得更有意義?!

那我們所說的~~「會生活」的人~~都到哪裡去了呢?!!

 

他的「mate」理論也沒錯啦~~只是好悲觀喔!!~~醒醒呀醒醒呀~~~~

Webster English Dictionary defines the word “mate”:

“associate, companion; also: helper”!

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says:

“Someone’s wife, husband, or sexual partner can be referred to as their mate.”

不過再認真看看Collins英英大字典……不難發現……

其實mate這個字眼大多還是用來著墨人們同性間的友誼,

mate這字眼用於動物時才比較是取向有關性伴侶的解釋。

如果要說mate是個helper~~那我倒是非常贊同~~~

兩個人在一起,如果不能相互幫忙、一起滾動~~……何必在一起呢?

我想如果硬要用mate去解說marriage…………..

我對mate的定義應該跟他的mate不一樣吧!!

 

 

在法院收訴狀,平均三天就要收兩個離婚申請個案,

離婚(雙方都是台灣人)理由大多是個性不合,

但是……申請狀上都會寫得很文言文、很文謅謅,

我也看過有人是要求自己的孩子寫同意父母離婚的意願書為附件。

要是娶外籍新娘的人要離婚,其理由就大多是「新娘落跑」!

每每有這種人來申請離婚,我的同事們在民眾離開後總會放個馬後炮~~

「活該~~活該~~~~年紀一大把還老不休要娶外國新娘」!

Sonya:「蛤~~你們這樣認為喔?!

人家外籍新娘還比我們搶手!搶我們的飯碗咧!」

穎平:「妳那麼想結婚喔?」

Sonya:「是沒有啦!只是我們的飯碗被別人搶走~~就覺得不太爽呀!」

(Sonya OS:~~其實是覺得自己比別人沒用啦!像是~~”冰在冷凍庫的豬肉)

 

程華說,其實會一對夫妻要離婚的原因往往都是狗屁倒糟的事情,

好比「擠牙膏」,反而不太會是什麼重大原因!

我實在想不通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兩個人在一起,有必要計較這麼多嗎?!

為啥咪要為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成天烏煙瘴氣的?!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我不懂~~我不懂~~~不懂~~~~不懂啦!

像擠牙膏,一人一條不就得了!還可以自己選自己喜歡的牌子、口味呀!

牙膏又不是什麼奢侈品,多買幾條也不怎樣吧!

~~誰不想出錢?~~~~買、送他()~~氣人耶~~~到底有啥咪好吵的?

請認真想想……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~~都還算是小事吧!!

「錢」→生不帶來、死不帶去的!……

花完~~再賺也就會有了!真的不太重要!

 

最重要的是………要讓錢發揮大於它本身的價值!

更重要的是………心頭上的那份感受與不時在腦袋裡輪番上映的回憶!!

 

 

 

到底…………….

你真正內心在乎的是什麼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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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nyak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