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對著我問:「妳覺得『結婚』應該是什麼?」………
「兩個人一起滾動生活著……」顯然我的答案沒讓他滿意!!
“Incorrect! It’s like the “mate” for classmate. I would say it's “marriage‧mate,”said him.
結婚本來就不是什麼很浪漫的事情!……一個比較有紀念價值的過程而已!
若要說結婚=生活,其實我也不太介意。……所以………………
結婚跟沒結婚,對我而言,好像也沒太大的差別!
因為~~在一起的兩個人…………
難道會因為「結婚」的這個過程,硬要分個婚前、婚後?!
婚前良好的相處,難道婚後就一定要變得交惡?!
還是會因為「結婚」這過程,讓兩個人的溝通、關係變得更好?!!
不太可能!因為這已經是分屬不同邏輯的問題了!怎麼可能混在一起討論!
結婚要是真的像我所說的「等於生活」……………
兩個人除了彼此擁有一點自我空間外,
應該會偶爾一起找尋、創造生活裡的樂趣吧!
一個人生活會找樂子、做一大堆自己覺得快樂、還蠻有回憶性的事情,
不停地讓生活顯現出它的價值所在……甚至於超越它原先該有的價值!
難道兩個人沒有辦法讓平凡無奇的生活、日子變得更有意義?!
那我們所說的~~「會生活」的人~~都到哪裡去了呢?!!
他的「mate」理論也沒錯啦~~只是好悲觀喔!!~~醒醒呀醒醒呀~~~~
Webster English Dictionary defines the word “mate”:
“associate, companion; also: helper”!
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says:
“Someone’s wife, husband, or sexual partner can be referred to as their mate.”
不過再認真看看Collins英英大字典……不難發現……
其實mate這個字眼大多還是用來著墨人們同性間的友誼,
而mate這字眼用於動物時才比較是取向有關性伴侶的解釋。
如果要說mate是個helper~~那我倒是非常贊同~~~
兩個人在一起,如果不能相互幫忙、一起滾動~~那……何必在一起呢?
我想如果硬要用mate去解說marriage…………..
我對mate的定義應該跟他的mate不一樣吧!!
在法院收訴狀,平均三天就要收兩個離婚申請個案,
離婚(雙方都是台灣人)理由大多是個性不合,
但是……申請狀上都會寫得很文言文、很文謅謅,
我也看過有人是要求自己的孩子寫同意父母離婚的意願書為附件。
要是娶外籍新娘的人要離婚,其理由就大多是「新娘落跑」!
每每有這種人來申請離婚,我的同事們在民眾離開後總會放個馬後炮~~
「活該~~活該~~~~年紀一大把還老不休要娶外國新娘」!
Sonya:「蛤~~你們這樣認為喔?!
人家外籍新娘還比我們搶手!搶我們的飯碗咧!」
穎平:「妳那麼想結婚喔?」
Sonya:「是沒有啦!只是我們的飯碗被別人搶走~~就覺得不太爽呀!」
(Sonya OS:~~其實是覺得自己比別人沒用啦!像是~~”冰在冷凍庫的豬肉”!)
程華說,其實會一對夫妻要離婚的原因往往都是狗屁倒糟的事情,
好比「擠牙膏」,反而不太會是什麼重大原因!
我實在想不通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兩個人在一起,有必要計較這麼多嗎?!
為啥咪要為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成天烏煙瘴氣的?!
怪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我不懂~~我不懂~~~不懂~~~~不懂啦!
像擠牙膏,一人一條不就得了!還可以自己選自己喜歡的牌子、口味呀!
牙膏又不是什麼奢侈品,多買幾條也不怎樣吧!
蛤~~誰不想出錢?~~吼~~買、送他(她)啦~~氣人耶~~~到底有啥咪好吵的?
請認真想想……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~~都還算是小事吧!!
「錢」→生不帶來、死不帶去的!……
花完~~再賺也就會有了!真的不太重要!
最重要的是………要讓錢發揮大於它本身的價值!
更重要的是………心頭上的那份感受與不時在腦袋裡輪番上映的回憶!!
到底…………….
你真正內心在乎的是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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